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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的意见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4/5/19 11:00:57 人气:1283

淄编办[2014]46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编办,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

    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改变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目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已经结束,为完善事业单位监管机制,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和淄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制定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审查的目的和依据

建立年报审查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开展年度报告审查工作有利于做好年检取消后的工作衔接,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是保障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规范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确保监管力度不削弱的重要措施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事业单位历史沿革资料等。

二、审查的内容和范围

    年度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内容以及事业单位上年度履行公益职责的基本情况,重点是事业单位是否超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职能弱化、职责任务消失或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对法人单位公开的年度报告审查采取全面审查或重点抽查的办法,审查工作于每年的6月底结束。今年,确定的审查范围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主要是履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职责的单位。

三、审查的方式和程序

审查的方式主要是查看各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所提报的形成正式文件的上年度工作总结。通过比对各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及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分析梳理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偏离其公益属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登记管理的各项规定,并作出相关结论。具体工作程序是:

1、查阅材料。对事业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逐项进行梳理,并比对其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等,通过比对分析找出事业单位超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

2、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通过下发通知书面反馈、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形式,要求提供其超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依据、履职不到位的原因、职能发生变化的依据等材料。

3、整改总结。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汇总检查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及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较轻、可以当场更正的责令现场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由主管部门出具整改报告。

4、形成监管合力。对偏离公益属性、履职不到位、超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审查出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和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发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方式:一是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规范其行为;二是通过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结果运用等手段提高其公益服务质量;三是作为其今后机构编制调整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年度报告审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2014年5月15日